2012年辽宁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精神,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2、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辽宁广告师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