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就人员招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根据职位空缺情况申报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满编、超编单位不得申报招聘计划。
二、省直部门计划申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行业、野外作业及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层次要求。
2.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于12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3. 申报计划需写出书面报告,并填报需求计划表(表样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下载),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
三、各设区市计划申报
1.各设区市于2月底完成计划申报审批下达工作,以保证5月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顺利进行。
2.各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含全年度计划)下达的同时,报省备案,以便掌握全省情况。
3.上级转移支付占可用财力比重超过40%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于12月10日前报省审批。
四、以后省直各部门和各设区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按本通知要求组织进行,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