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鹤壁市城市信用社,是2001年9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准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机构。2008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功组建了鹤壁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再次更名为鹤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更名,实现了由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向跨区域发展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全新转变,标志着鹤壁银行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适应我行快速发展的需要,现招聘优秀毕业生20名,其中文体生1名,档案管理员1名(中共党员),热忱期待有志学子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金融事业,认同鹤壁银行企业文化;
2、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为人正派、诚信,责任心强;
4、具有良好的礼仪修养和职业形象;
5、鹤壁本地户口优先;
6、无不良记录。
(二)报考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在报道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金融、财会专业优先;
2、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5岁(
3、男身高
二、报名程序
(一)发布信息。鹤壁银行通过鹤壁银行网站(http://www.hbsbank.cn/)、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的校园网站和中国中原人才网(http://www.zyrc.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启示。
(二)报名时间。2011年11月9日—2011年11月30日。
(三)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前将以下资料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鹤壁银行人力资源部。通讯方式见本启事的结尾部分。
1、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各类证明材料,包括高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等;
3、近期2寸照片两张;
(四)笔试。我行将通知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笔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体检时间我行将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背景调查。对拟录用的体检合格人员,由我行对其进行个人背景调查,主要调查核实本人学历、学位、经历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我行对拟录用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试用。
(九)试用。试用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我行予以正式录用。
(十一)联系人与通讯方式。
联系人:李莉 陈晓亮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398号
邮编:458030
电话:0392-3318267
电子邮箱:hrm826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