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符合应聘地质类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算为考试总成绩;应聘非地质类专业岗位(详见附件“招考岗位”加★号)的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满分100分,非地质类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时事、文化基础、行政职业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水平(一份试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地质局网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非地质类按40%计入总成绩)
(1)面试对象于面试前半小时,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需审核的资料:(1)面试通知;(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非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计生证明(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2)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面试对象,应聘人员届时注意保持电话及邮箱畅通。
(3)面试由用人单位部分领导和公开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任评委,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面试前针对招聘岗位加试2-3个专业技术问题,面试中评委就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基本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4)面试成绩地质类按100分计算;非地质类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