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志于从事中学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三)英语水平不低于国家四级,计算机水平不低于国家二级。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无违纪行为。
(六)本科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具备硕士学位。
(七)普通话等级,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和本科专业一致或与教育教学相关。
(九)在具备以上条件前提下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本省生源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