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考核、体检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考核、体检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