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10-22 23:04:00   来源:人才招聘网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规格及招聘后待遇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牌,为乡镇(县经济开发区)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应聘人员被招聘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的相关工资待遇。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岗位代码RS001,计划招聘6人,专业不限;
岗位代码RS002,计划招聘1人,财会类专业;
岗位代码RS003,计划招聘1人,计算机应用类专业。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岗位代码RS004,计划招聘8人,专业不限;
岗位代码RS005,计划招聘7人,专业不限。
总计23人。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应等于或大于2:1,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符合规定的比例。
四、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按上述岗位要求,年龄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1年10月12日、13日、14日、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县人社局(县委党校后院)
要求:①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6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填写《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③填表时"报名岗位"一栏须填写岗位代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届时以该代码岗位报名人员为单位排定考试分数、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对象。④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缴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二)笔试
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按6:4比例设定分值,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计算机、财会和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知识为主。
设定笔试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1、2011年10月22日(下午6:0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笔试成绩加2分。报名时由本人一并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逾期不予接收。
(三)面试
1、对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按各岗位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加权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尾数出现小数点,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B、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分值高的优先;C、学历高的优先。
体检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各岗位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拟定岗位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具体聘用岗位及等级按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同时开通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为提高效率、减少程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借此一并进行。具体办法是:对在此次公开招聘中的所有落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取前40名作为公益性岗位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工资800元,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60211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557-6037061(县纪检委信访室)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http://zwgk.ahsz.gov.cn/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6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