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合川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及待遇

时间:2011-10-21 13:55:00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字体: ]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