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扬州市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1-10-12 10:11:00   来源:扬州人事考试网     [字体: ]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后)中各职位所列学历条件(在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8日至199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生源和户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具有《职位表》中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5)、我市(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6)、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满2年的;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有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

7、符合本简章及其《职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回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