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粤东商贸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时间:2011-09-29 10:18:00   来源: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
广东省粤东商贸技工学校于1975年10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处级省重点技工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地处梅州市环市北路,学校占地面积60多亩,在校学生3815人。学校办学至今开设专业有电工电子、机电一体化、数控机加工、电子商务、电子与电器维修和计算机工程辅助设计等11个专业。为了扩大选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理论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5、实习指导教师,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符合我校所列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备注:
1、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0年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1年底或2012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