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成人高考考生须知

时间:2011-08-24 14:4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考生不准着行业服装进入考场。

二、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准考证》和《军官证》或《士兵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分卷考试还须携带橡皮、铅笔、铅笔刀、垫纸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要特别注意:如携带上述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根据卷首提示认真检查试卷的张数、页数和印刷情况,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科目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时间结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七、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