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切块”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
2.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成绩突出,服务单位需要,本人要求继续为基层服务的,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考核,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2011年起在自治区当年下达“三支一扶”计划人数中,对上届服务期满的毕业生,留取5%的名额,继续进行3年的展期服务。展期服务期间,可通过专向招聘(服务单位出现事业编制空缺)和定向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留取相应比例)的办法,招聘为在编事业单位人员。
3.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灵活就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支一扶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在创业服务、创业贷款方面享受全民创业扶持政策。
2.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成绩突出,服务单位需要,本人要求继续为基层服务的,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考核,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2011年起在自治区当年下达“三支一扶”计划人数中,对上届服务期满的毕业生,留取5%的名额,继续进行3年的展期服务。展期服务期间,可通过专向招聘(服务单位出现事业编制空缺)和定向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留取相应比例)的办法,招聘为在编事业单位人员。
3.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灵活就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支一扶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在创业服务、创业贷款方面享受全民创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