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滨海新区《关于规范2011年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汉沽实际,经研究,滨海新区汉沽卫生系统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㈠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专科学历须为本市市内六区、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户籍;
4.具有非农业户籍,非本市户籍只限2011届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⑵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⑶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⑷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⑸被单位辞退人员;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滨海新区《关于规范2011年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汉沽实际,经研究,滨海新区汉沽卫生系统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㈠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专科学历须为本市市内六区、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户籍;
4.具有非农业户籍,非本市户籍只限2011届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⑵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⑶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⑷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⑸被单位辞退人员;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