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6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花园街科技大厦省科协七楼会议室(省政府长江路大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1-266173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中所填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或聘用资格,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因考生自动弃权或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时,我会将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根据皖人社秘〔2011〕118号文件规定,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详情请查看:2011安徽科协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时间:2011年7月6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花园街科技大厦省科协七楼会议室(省政府长江路大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1-266173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中所填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或聘用资格,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因考生自动弃权或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时,我会将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根据皖人社秘〔2011〕118号文件规定,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详情请查看:2011安徽科协直属单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