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1年湖南娄底市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社(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在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考〔2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6月20—24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地址: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中央及省在娄单位报考人员按规定在我市报名。
3、报名程序
(1)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先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此表填写需字体工整、清晰,并粘贴一寸免冠近期正面彩色照片1张)上签字盖章,以证明报考人员填表情况的真实性;由报考人员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确认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考人员提供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签字盖章。
(2)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接受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1、考试时间: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长沙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于考前10天内到市财政局领取。
四、考试费用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5〕34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2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成绩
1、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2、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根据我省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人社厅共同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方法,对加强高级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市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湖南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社(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在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考〔2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6月20—24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地址: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中央及省在娄单位报考人员按规定在我市报名。
3、报名程序
(1)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先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此表填写需字体工整、清晰,并粘贴一寸免冠近期正面彩色照片1张)上签字盖章,以证明报考人员填表情况的真实性;由报考人员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确认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考人员提供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签字盖章。
(2)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接受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1、考试时间: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长沙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于考前10天内到市财政局领取。
四、考试费用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5〕34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2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成绩
1、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2、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根据我省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人社厅共同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方法,对加强高级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市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湖南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