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高考投档原则:云南昆明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时间:2011-06-01 10:4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就同批次同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分数优先”就是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首先按分数(而不是按志愿)排序,对排序队列中的任何一位考生而言,只有对该考生完成了投档判断,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必须完成投档,才会进行下一个考生的处理。即分数高的考生较分数低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遵循志愿”就是在处理每一个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一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考生在按分数排序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即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一次性原则,每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该批次该轮投档中有效。对每次填报的同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未能投出的考生原来所填报的本批次志愿作废,考生可填报本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或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对本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高校,不能补投原有志愿档案,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统一公布,重新征集志愿。在院校对民族、单科成绩的条件控制下进行投档,不符合条件的,不参与投档。填报省内院校所加的照顾分(如农村独子等),如成绩(含加分后)达到该校最低投档线,则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可直接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