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公告:
一、选聘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全省选聘3000余名大学生村官。各县(市、区)选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聘对象。年龄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参加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且服务期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3、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基层工作。4、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一、选聘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全省选聘3000余名大学生村官。各县(市、区)选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聘对象。年龄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参加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且服务期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3、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基层工作。4、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