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19 09:56:00   来源:中大网校     [字体: ]
关于2011年新疆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新疆考区的组织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设在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的考区办公室承担。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本辖区内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初审。

考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二、报名事宜

今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由报考人员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自行报名(网址详见《通知》),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6月30日前,报考人员携带网上下载的考试报名表、《通知》要求的有关证件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报名条件初审。7月10日前,由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报考人员的初审材料统一整理和汇总后,报自治区考区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费用

今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其中含上交全国土地估价师考办费用),由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初审时统一收取后逐级汇交自治区考区办公室。

四、准考证的领取

请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15日后,自行从“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若确因条件受限的,请与考区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