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1年江苏土地估价师报名有关安排
苏土协发[2011]第08号
关于我省2011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组织好今年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协助省协会办理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初审确认,并汇总上报省协会,初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协会联系。各市收到本通知后,请明确专人办理报名事宜,并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函告省协会。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9月17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 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18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三、考试范围及参考资料
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本次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仍使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等。
四、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因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五、报名程序
今年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仍采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并到所在地省辖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资源局)确认考生信息的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报名。
已参加过往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到所在地市国土资源局报名处确认考生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以及本次报名时已经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土地估价协会联系查询。
2、照片上传
考生(含往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报名初审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分辨率:450*600;
(2)照片格式:jpg格式;
(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3.报名初审、确认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个人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各市国土资源局要严格审查把关,如考生提交不合格照片,应告知考生予以纠正。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通过初审。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从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并用彩色打印机打印。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如发现错误,请于8月25日前与省土地估价协会联系,过期将无法修改准考证中的错误信息。
六、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5月15日-6月15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6月16号将关闭网上报名系统;
6月10日-7月5日为报名初审时间,考生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市国土资源局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
7月15日前,各市国土资源局将考生报名材料按新考生和老考生分别整理后,送交省土地估价协会;
8月16日-9月10日为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请考生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由于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对时间要求较为严格,在报名过程中,请各考生以及各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时间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考试报名费为65元。
八、其它事宜
往年报考人员中如身份证号码有误的,请于8月2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及情况说明汇总至省协会统一上报中估协,本次报名时应填报正确号码。
本通知同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告,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做好有关信息告知工作。
省协会联系人:徐长法、赵玉华
联系电话: 025-83398575、83396796
邮 编: 210024
协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43-8号
协会账号:40949010010003567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江苏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苏土协发[2011]第08号
关于我省2011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组织好今年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协助省协会办理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初审确认,并汇总上报省协会,初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协会联系。各市收到本通知后,请明确专人办理报名事宜,并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函告省协会。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9月17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 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18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三、考试范围及参考资料
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本次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仍使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等。
四、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因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五、报名程序
今年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仍采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并到所在地省辖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资源局)确认考生信息的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报名。
已参加过往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到所在地市国土资源局报名处确认考生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以及本次报名时已经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土地估价协会联系查询。
2、照片上传
考生(含往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报名初审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分辨率:450*600;
(2)照片格式:jpg格式;
(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3.报名初审、确认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个人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各市国土资源局要严格审查把关,如考生提交不合格照片,应告知考生予以纠正。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通过初审。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从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并用彩色打印机打印。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如发现错误,请于8月25日前与省土地估价协会联系,过期将无法修改准考证中的错误信息。
六、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5月15日-6月15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6月16号将关闭网上报名系统;
6月10日-7月5日为报名初审时间,考生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市国土资源局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
7月15日前,各市国土资源局将考生报名材料按新考生和老考生分别整理后,送交省土地估价协会;
8月16日-9月10日为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请考生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由于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对时间要求较为严格,在报名过程中,请各考生以及各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时间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考试报名费为65元。
八、其它事宜
往年报考人员中如身份证号码有误的,请于8月2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及情况说明汇总至省协会统一上报中估协,本次报名时应填报正确号码。
本通知同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告,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做好有关信息告知工作。
省协会联系人:徐长法、赵玉华
联系电话: 025-83398575、83396796
邮 编: 210024
协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43-8号
协会账号:40949010010003567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江苏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