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1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免试条件

时间:2011-05-17 17:00: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导读:上海:2011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免试条件

2011上海市执业药师报名系统于5月25日开通,考生须在6月14日前登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详情请查看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上海11年药师证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上海2011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报考级别应选择免二科: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