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大连三支一扶政策

时间:2011-05-17 14:26:00   来源:大连人才网     [字体: ]
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总的原则是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鼓励留在服务地就业。为有效促进其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内,其所在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事业单位以及本市直属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招聘条件,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人发〔2006〕14号)规定的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3、报考公务员,可享受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优惠政策。

4、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详情查看:2011年辽宁大连三支一扶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