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1年度甘肃省价格鉴证师考试有关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1]12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6号)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网上报名、考试实施及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网上资格审查、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2011年9月3、4日
考试科目:9月3日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4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 :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考试考点设在兰州。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国家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知识》: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甘肃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
2.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中级资格。
四、网上报名时间、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5月11日8:30分--5月31日18: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1.选择级别和资格名称。报考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上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原档案号(首次报考者不填,老考生不得按新考生报考)及报考科目(不够免考条件者报考级别均填写全科,再任选当年考试的科目)。不按规定填写者,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上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在报名结束前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网上缴费。上传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6月2日8:30--6月12日18:00登陆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按原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费[2002]1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
5.网上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8月25日至9月2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有关事项
1.报考者要认真领会文件规定,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报名。免考一科的考生先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报考条件<二>规定的相应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审查通过后再到网上报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对报考者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和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 5 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 4 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3.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 5 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5 个科目考试;参加 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4 个科目考试,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5.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考生直接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订购电话:010-68033566。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联系人:陈波,电话:0931-4609247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1]12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6号)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网上报名、考试实施及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网上资格审查、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2011年9月3、4日
考试科目:9月3日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4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 :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考试考点设在兰州。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国家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知识》: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甘肃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
2.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中级资格。
四、网上报名时间、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5月11日8:30分--5月31日18: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1.选择级别和资格名称。报考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上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原档案号(首次报考者不填,老考生不得按新考生报考)及报考科目(不够免考条件者报考级别均填写全科,再任选当年考试的科目)。不按规定填写者,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上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在报名结束前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网上缴费。上传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6月2日8:30--6月12日18:00登陆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按原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费[2002]1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
5.网上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8月25日至9月2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有关事项
1.报考者要认真领会文件规定,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报名。免考一科的考生先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报考条件<二>规定的相应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审查通过后再到网上报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对报考者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和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 5 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 4 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3.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 5 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5 个科目考试;参加 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4 个科目考试,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5.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考生直接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订购电话:010-68033566。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联系人:陈波,电话:0931-4609247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