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三支一扶优惠政策

时间:2011-05-04 18:11:00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字体: ]
1、公务员定向录用
  考录公务员时,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吸纳
  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可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乡镇以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专项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
  3、支持自主创业。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4、扶助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5、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学习深造。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我省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对报考我省研究生的,给予研究生考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6、工龄、社保年限计算。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或者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