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CPA报名条件

时间:2011-03-25 18:1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无忧考网从“新疆注协”获悉,新疆2011CPA报名时间定于3月25日-4月10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须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新疆2011CPA报名条件

(一)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五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免试。


相关链接:

2011年新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