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1年注册会计师CPA报名流程

时间:2011-03-25 16:5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天津11年注册会计师CPA报名时间定于3月25日,截至4月10日。考生在报名期间须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或直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查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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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1年注册会计师CPA报名流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周六,周日照常办公),到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财政部考办对地方考办考生报名条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地方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

2011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