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写作的评分标准

时间:2008-06-18 10:4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考生在考试时应该明确作文的评分标准
  根据大纲规定,短文的评分标准是:
  1.正确表达思想;
  2.意义连贯;
  3.无重大语法错误。
  这三者是互补的,但又各有侧重。为评分的方便,国家考题组又将评分原则归纳为八个字,即“总体评分”和“综合评判”,并作了相应的解释。前者指的是“阅卷人员就总的印象给出奖励分,而不是按语言点的错误数目扣分”。后者指的是“要考虑作文是否切题,是否充分表达思想,也要考虑是否用英语清楚而确切地表达思想,也就是要考虑语言上的错误是否造成理解上的障碍,用词和造句是否清楚确切地表达思想”。根据这八个字,又将阅卷标准分为五等:2分,5分,8分,11分及14分,每一等都可上下浮动一分,各等的具体标准如下:
  2分--条理不清,思路紊乱,语言支离破碎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错误,且多数为严重
     错误。
  5分--基本切题。表达思想不够清楚,连贯性差。有较多的严重语言错误。
  8分--基本切题。表达思想比较清楚,文字尚连贯;但语言错误较多,其中有少量
     的严重错误。
  11分--切题。表达思想清楚,文字连贯,但有少量语言错误。
  14分--切题。表达思想清楚,文字通顺,连贯性较好。基本无语言错误。
除了以上五个主要标准之外,评分时还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l.白卷,作文与题目毫不相关,或只有几个孤立的词而无法表达思想,则给零分。
  2. 字数不足者酌情扣分(81-89个词扣1分,7l-80个词扣2分,61-70个词扣3分,51一60个词扣4分,不足50个词最多只给5分)。所计字数不包括卷面上已给主题句。
  3.只写一段者0-4分,只写两段者0-9分。 

短文写作小结(A Brief Summary of Essay Writing) 
  1)短文与段落的结构有雷同之处,其引导段、正题段和结尾段分别与段落中的段首句(常常是主题句)、推展句及结尾句相对应。所不同的是,结尾段是短文不可或缺的,但段落的结尾句就不一定都是下结论的。
  2)引导段一般有三个要点,即引起读者注意或兴趣,定下文章的主题或基调,并为主题段铺路架桥。如果卷面上已给出主题句,考生的任务就只是填补该主题所欠缺的内容,然后为下一段设个引子,使文章有连贯性和整体感。
  3)主题段应围绕文章和该段的主题来展开。展开的方式包括:举例(example),比较(comparison),对比(contrast),因果关系(cause and effect),变化过程(process)和下定义(definition)等,可以根据需要任选一种或综合若干种方式,要确定与题目及主题句都有关系,有时还与首段的段尾句有关系。
  4)结尾段有不同的结尾方式,如对短文的主要论点来一个restatement,但不是repetition。对于讲生产某种东西的说明文。其结尾对final product应有所交待;劝说性的文章的结尾则可以是付之行动的呼吁或对后果的警告;描述文的结尾可以给出总的印象;议论文的结尾可作出总的判断……不管用哪一种方式结尾,都应该给读者一种顺理成章的感觉。
  5)在30分钟内写一篇100一120个词的短文,不需要边写边统计字数,一般只要每段写五个句子就够了,当然所有句子必须紧扣主题,前后有照应.
  6)就文章的体裁而言,因为四级考试的文章,无论是叙事还是说明,都不可能要求讲得很具体,描写也不可能要求很细腻,议论更不可能要求讲得很透彻。因此考生只要熟练掌握段落和文章的展开方式就可以稳操胜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