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第一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1年第4号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下列3559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有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靳晓颖,010-64463146、64898716(注册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第一批)
杨米柱 张秉柱 李延平 王 炜 靳菊红(女) 陈文辉 张 萍(女)
焦富建 冯新民 宋国民 永卫东 王孝飞 孙炳会(女) 王 起
李建强 景文军 李守学 高文军 王海东 温靖民 官长林
郑敏昌 王宝勇 唐兴龙 朱宝吉 谭丽君(女) 李金岺 龙小祥
胡 建 孟 坚 马春正 李险峰 池振锋 万良俊 雷明川
蒙宝林 朱继平 冀志刚 梁 栋 徐建仓 郑立明 王元笔
朱京玲(女) 邵青叶(女) 王效民 吴新利 李亚杰 韩立恩 杜其泰
任尊峰 周学忠 廖志青(女) 胡正国 杨权兴 刘希昌 汤守朝(女)
桑盛芳 张永红 贾自来 周永安 赵 伟(女) 肖树贵 刘拴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1年第4号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下列3559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有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靳晓颖,010-64463146、64898716(注册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第一批)
杨米柱 张秉柱 李延平 王 炜 靳菊红(女) 陈文辉 张 萍(女)
焦富建 冯新民 宋国民 永卫东 王孝飞 孙炳会(女) 王 起
李建强 景文军 李守学 高文军 王海东 温靖民 官长林
郑敏昌 王宝勇 唐兴龙 朱宝吉 谭丽君(女) 李金岺 龙小祥
胡 建 孟 坚 马春正 李险峰 池振锋 万良俊 雷明川
蒙宝林 朱继平 冀志刚 梁 栋 徐建仓 郑立明 王元笔
朱京玲(女) 邵青叶(女) 王效民 吴新利 李亚杰 韩立恩 杜其泰
任尊峰 周学忠 廖志青(女) 胡正国 杨权兴 刘希昌 汤守朝(女)
桑盛芳 张永红 贾自来 周永安 赵 伟(女) 肖树贵 刘拴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