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埔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考网络信息编辑人员公告

时间:2011-01-24 22:08:00   来源:人才招聘网     [字体: ]
上海市黄埔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考网络信息编辑人员公告
根据我区宣传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区新闻中心队伍建设,我部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网络信息编辑人员(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报名资格条件
网络信息编辑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050101)和广播电视新闻学(050302)。有网络媒体编辑或采访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语言和网页制作、图片处理。热爱宣传事业,有一定文体专长。中共党员。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从化)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具体可向新闻中心咨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公告在黄埔信息网上发布。
2、发布时间定为:2011年1月10日至2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6日。
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
2、报名地点:黄埔区新闻中心(黄埔区港湾路596号501室)
3、联系人:钟照强,电话:82291029,82290755(传真)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新闻中心招考新闻工作者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等级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本人及配偶户口本等的复印件(A4纸);
3、近期免冠正面小1寸彩照4张;
4、相关业绩材料、证件复印件(A4纸)。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已婚应聘人员还需提交配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复印件(A4纸)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恕不再退还。
(四)进行资格审查
1、由区新闻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2、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等级证)原件以备验核。资格审查可以
在报名时同时进行。
3、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对所填内容确认签名,如有虚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拟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五)组织相关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3种形式进行。按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三部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0%、4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委托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设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3-10名参加专业考试。笔试合格人数为3名的,参加专业考试人数为3名,每一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每增加5名,专业考试人数相应增加1名,如此类推,同一职位专业考试人数不超过10名。若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3人,全部合格者进入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及专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2、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为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范围:新闻写作、文字编辑、摄影摄像知识、图
片处理、网页制作、图片处理和网络信息编辑相关的知识、广州及黄埔的基本情况。
笔试、专业考试后,由区委宣传部再次审核进入面试人员报考资格。经复核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由区有关部门组织,面试试题委托有关机构统一命题。
(六)进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招聘职位入围体检如出现总分同分,则以专业考试分数高低确定入围人员;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后一名依次替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七)组织考核
对每个职位综合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并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
(八)公示
确定录用人选并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三、报批
在完成所有环节后,由区委宣传部书面将拟招收人员人选名单及有关资料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四、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所发公告由中共黄埔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黄埔区委宣传部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