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并已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2. 通过全国外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3. 完成我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
4.已办理论文指导手续,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5. 申请学位期间(时间从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算),在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其中1篇可以是综述),且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应至少发表1篇论著(不含综述);
6.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取得第一阶段合格证。
二、工作安排
(一)提交学位申请
时间:2011年2月28日至3月15日。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除学位论文外其余材料一律以16开纸打印或复印)
1. 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5. 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提供)
7. 学位论文全文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WORD文档);
(论文按盲审要求制作,即论文封面、页眉和页脚不得涉及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不得包含致谢部分;论文以A4纸双面印刷)
8. 《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一份;
9. 《基本信息表》一份;
10.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11. 资格审查费、论文评阅费1000元。
(二)资格审查与论文评阅
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研究生院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与论文评阅。
(三)论文答辩
时间:2011年5月4日至5月31日。
资格审查及论文评阅通过后,学位申请人按通知办理修改论文事宜,领取答辩材料,同时缴纳学位申请费4000元;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125室)
联系人:刘参谋 联系电话:021-8187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