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统计局共同负责。自2008年起,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干部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和统计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一天。全省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中、初级两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严格检查。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0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报名时间从2008年6月12日-7月7日,省各直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如实填写《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传报名表。
3、考生网上报名后,用银行卡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于2008年7月8—10日到无锡市统计局(无锡市复兴路118号天灵大酒店1502)进行资格确认,联系电话:88672677。江阴市的考生到江阴市统计局,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联系电话:86860445。宜兴市的考生到宜兴市统计局,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联系电话:87986101。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上报报名资料,否则视作放弃报名。
5、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历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本人近期同底一寸(30mm*40mm)、二寸(45mm*55mm)免冠照片各一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包括江阴市、宜兴市)可于10月1日起登陆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江阴、宜兴市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8年7月14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市统计局。
(五)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报名点审核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
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本通知报名工作中的第(五)条办理。
3、考试培训:考试培训推荐环球网校。
七、教材征订
(一)200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用书同2007年,市统计局可征订。考生在到所在市统计局送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一并办理考试大纲、考试指定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的征订事宜。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江苏省统计干部教育中心负责。首次教材征订数上报时间为7月15日前,上报补订教材数的时间为7月30日前。为保证考生及时拿到教材,教材征订单(见附件二)请及时以传真形式上报省统计干部教育中心,传真电话为:025-83315364,联系人:孙晓东。
八、收费事宜
2008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是:中、初级考试每人收取考试费120元(每人每科60元,共2科),不再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