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0-09-03 14:43: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免试申请表查看>>),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考试大纲

  2010年注册会计师各个科目专业阶段考试大纲汇总

  201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大纲变化汇总

  201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综合阶段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2.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3.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