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管委会201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0-06-05 10:15:00   来源:人才招聘网     [字体: ]
天津市大港管委会201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滨海新区2010年招聘新教师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滨教发[[2010]1号),经滨海新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批准,滨海新区大港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符合职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其中:
1、高中职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8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健康、会计学科(岗位)招聘26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职专、初中、小学职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6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幼儿园职位,招聘24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滨海新区生源应是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小学教育专业考生只能报小学教师职位;报考中学英语职位必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5、非滨海新区的生源应是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师范类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类师范院校毕业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并取得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证书。报考音、体、美教师职位的可以不受大学英语四级和计算机国家二级限制。
6、非天津生源必须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三)品行端正,符合教师基本素质要求。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10年滨海新区大港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和《2010年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