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国资委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的要求,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完成资产评估核准1个、备案项目40个,涉及净资产帐面值89034.95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值为161661.82万元,资产平均升值率达81.57%。
一是组织开展业务质量抽查,提高评估项目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水平,对具有国有资产审计评估资质的10家中介机构2006年度国有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经营业绩审计评价报告以及2005年、2006年度核准或备案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业务质量抽查。抽查方法采用从专家备选库中轮流抽选与受检中介机构无关联关系的人员组成专家检查组,对每个项目从10个方面进行统一评议打分,最终对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评估业务质量抽查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将抽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一是组织开展业务质量抽查,提高评估项目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水平,对具有国有资产审计评估资质的10家中介机构2006年度国有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经营业绩审计评价报告以及2005年、2006年度核准或备案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业务质量抽查。抽查方法采用从专家备选库中轮流抽选与受检中介机构无关联关系的人员组成专家检查组,对每个项目从10个方面进行统一评议打分,最终对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评估业务质量抽查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将抽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二是净化资产评估执业环境,严格把好机构选择关。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业务质量抽查情况,下发了《关于聘用资产评估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重申了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对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从国有资产评估的角度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调整公布了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等9家中介机构为市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并根据末位淘汰的原则,取消了1家中介机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业务资格。
三是扩大专家评审范围,从技术上保证报告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重大项目的专家评审制度,邀请专家对重大项目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内容、取价标准的依据及评估程序进行综合评审,让评估方面的专家直接参与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合议和评审,力求实现评估程序合法、评估过程合规、评估结果合理。
今年以来,共对净资产帐面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7个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四是严格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国有资产评估质量。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除进行合规性审核外,更多地从出资人的角度结合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评判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及整个评估结论的合理性,高度关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特别事项和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及时了解情况,作出正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