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菏人社字〔2010〕13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从2010年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日程安排由原来的两天半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日、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4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原人事部、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善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6月7日至21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县区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本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单位(部门)人事科(处)负责。其中,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人事关系的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留存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报名材料汇总初审的时间:6月8日-22日,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初审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初审主管部门于6月22日至25日,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审查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2009年度老考生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可只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和2009年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报名人员提供材料)。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查询办法及时间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次日,报考人员和初审单位,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具体查询操作步骤: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注册资产评估师报名入口”,点击“查询修改”,查看“详细信息”。报名成功考生的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应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发现缴费不成功的可通过初审单位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报名人员网上查询时间:6月22日至28日。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直接向初审部门(单位)询问情况。发现漏审的,初审部门(单位)要在6月30日前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以便查对。联系电话:5310309。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以及缴费未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因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不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防止用错;3、须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为方便考生,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及参考用书征订单》。
(四)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8月30日至9月5日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菏人社字〔2010〕13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从2010年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日程安排由原来的两天半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日、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4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原人事部、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善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6月7日至21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县区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本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单位(部门)人事科(处)负责。其中,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人事关系的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留存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报名材料汇总初审的时间:6月8日-22日,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初审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初审主管部门于6月22日至25日,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审查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2009年度老考生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可只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和2009年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报名人员提供材料)。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查询办法及时间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次日,报考人员和初审单位,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具体查询操作步骤: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注册资产评估师报名入口”,点击“查询修改”,查看“详细信息”。报名成功考生的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应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发现缴费不成功的可通过初审单位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报名人员网上查询时间:6月22日至28日。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直接向初审部门(单位)询问情况。发现漏审的,初审部门(单位)要在6月30日前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以便查对。联系电话:5310309。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以及缴费未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因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不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防止用错;3、须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为方便考生,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及参考用书征订单》。
(四)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8月30日至9月5日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