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高级会计师的报考条件以及评审单位六

时间:2008-05-23 23:0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十三、陕西省

(一)《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见附件)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的基本条件。

(二)我省破格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任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会计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3)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教材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4)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

(5)主持完成省、部会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并被推广应用。

附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