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01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截止到4月28日

时间:2010-04-24 22:35:00   来源:环球网校     [字体: ]
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人员(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从2010年起,将原来的两天半的考试日程安排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

  2010年9月4日 上午 8:30-11:00《经济法》

  下午 1:00-3:30《财务会计》

  下午 4:30-7: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2010年9月5日上午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资产评估》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4月13日-4月2 8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08或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19日一4月28日(节假日休息)。选择哈尔滨考区的考生到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08或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2010年4月19日-4月28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每人报名费15元;资产评估科目38元,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目28元。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年6月28日-7月2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8月26日-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9月1日前与考试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