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2010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截止到4月30日

时间:2010-04-15 19:46:00   来源:韶关人事考试网     [字体: ]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2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考试(以下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日):

  学历或学位取得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最少时间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7年2003年

  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5年2005年

  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3年2007年

  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1年2009年

  博士学位2010年

  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6年2004年

  (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条件(报考级别为“考4科”):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考试时间 、科目及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9月4日上午 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00-3:30法学基础知识

  4:30-7:00价格政策法规

  9月5日上午 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2:00-4: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试方式

  1、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2、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9:00—4月30日17:00。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和地点:2010年4月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在确认报考资格的同时缴费。缴纳报考费用均采用刷卡形式,不收现金。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8526601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本网站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

  2010年考试将使用2010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考试用书请考生直接与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8333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