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报名时间4月3日-8日 考试时间4月12、13、19、20、26日
时间:2025-03-31 09:38:00 来源: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字体:小 中 大]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于2025上半年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4月12日、4月13日面向师市范围内社会人员;4月19日、4月20日、4月26日面向新疆政法学院在校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日(北京时间10:00开始)-4月8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
三、报名方法
1.应试人必须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全国报名平台)实名制注册后登录自主报名。
2.报名网站:https://bm.cltt.org/#/index(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报名成功后应试人须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等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4.逾期无法补报。
重要提示:应试人最近一次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但成绩尚未公示的不能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平台: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
应试人须测试前1-3天在线自行打印,信息有误无法变更,不能参加测试,测试当天系统关闭打印服务。
五、缴费时间
1.2025年4月3日-4月8日(北京时间10:00-19:00)。
2.应试人须按新疆政法学院财务处规定的方式缴费,缴费平台:微信公众号(新疆政法学院财务处)或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xsjf.xjzfu.edu.cn/xysf/)进行自助缴费。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用为50元/人(缴费流程见《附件1: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缴费说明》),学生半价,在校贫困生免费测试(缴费流程见《附件2:新疆政法学院学生普通话测试缴费说明》,请严格按照自身身份进行缴费)。
3.因报名有限额,请应试人务必报名成功后再缴费,一旦缴费至国库无法退回;其次核对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所缴费用无法退回,并不能参加测试。
六、测试时间
注:1.新疆政法学院在校贫困生只报名,无需缴费。
2.除新疆政法学院在校学生外所有人均属社会人员。
3.具体测试报道及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七、测试
1.测试当天应试人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20分钟,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2.因应试人个人原因信息不一致导致身份证现场系统无法识别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八、成绩认定、等级证书
请及时关注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相关通知:https://rwys.xjzfu.edu.cn/
1.测试成绩由省级测试机构或国家测试机构认定发布。未经认定的成绩不得对外发布。本次测试成绩将于考试后50-60个工作日后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测试站不承担保管责任。
3.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4.应试人须参加机测(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可在线查询、核验;人工测试的成绩不在此范围。
九、违规处理
1.应试人必须遵守新疆政法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社会考生须步行入校;违规违章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2.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3.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4.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
5.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十、注意事项
1.温馨提示:此次线上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2.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查询审核结果、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报名才算完成。
3.测试当天,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考生,将不得参加测试。
4.本测试站测试现场须采集照片用于人脸识别,测试当天切忌浓妆艳抹;长发考生建议在家梳理发型,露出耳朵和眉毛。
5.大家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以及缴费流程,因个人疏忽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十一、测试站联系方式
测试站地址:图木舒克市新疆政法学院11号实训楼二楼1121普通话测试站(具体地址见《附件5:新疆政法学院校园地图》,红框圈出的位置为考试地点;进校需带好准考证、身份证步行从南门核对信息后进校,北门暂未开放)。
联系方式:0998-588618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新疆政法学院11号实验楼1125
十二、附件
附件在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查看:https://rwys.xjz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