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中体育健康/音乐美术/信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考实施意见(试行)

时间:2025-03-28 11:16: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字体: ]

【#高中会考# #内蒙古高中体育健康/音乐美术/信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考实施意见(试行)#】©无忧考网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内蒙古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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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切实做好我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完善普通高中“五育并举”机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核心素养,确保普通高中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和育人质量提升,确保普通高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大批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合格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核。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以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内容的要求为依据,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适当兼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情况,促进学生全部完成国家规定的相关必修课程的学习,确保课程教学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学生达到课程规定的目标要求。

  (二)坚持统筹兼顾。遵循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相关学科教育规律,科学设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充分体现课程性质,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查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纸笔考试与实践操作考试相结合。通过改革考试内容与方式,有效促进课程实施与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探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考试方式,提升考试的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设计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从教学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全部为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四、实施要求

  (一)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由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根据相关要求具体制定本盟市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科目考试者,需持相关部门证明并经所在盟市教育(教体)局核准并公示后方能免考、缓考。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报名参加考试。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规定的课程教学进程,在相关学科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组织相应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体时间由各盟市自行确定。

  (四)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的内容及要求,以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理科实验的考试内容及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为依据。相关学科具体的考试内容与要求、考试组织及命题要求等见附件。

  (五)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实践性、操作性的考试评价技术,改进各学科的考试方式,不断提高考试的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对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本盟市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补考。对学生在相关科目的学习与考试中确有优异或突出表现的,应记录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七)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成绩由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命题、考务、阅卷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人员配置。要提前制定本盟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并严格依据方案统一部署考试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根据方案具体实施。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课程,确保完成必修学分,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的学习过程中开足开好实验教学。要加强学校设施设备、师资及实验员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相关学科的教学需要。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将学生学习过程的表现作为过程性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评价的全面、客观、准确。

  (三)确保命题质量。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本盟市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命题工作。各地要明确命题人员资格标准,依据标准建立命题人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要做好命题的自我评估工作和考试结果的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严格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本盟市的实施方案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技术要求、实施程序等。要加强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诚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结果公示与巡考抽查制度,明确免考、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注重评价导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本地考试情况的分析与研究,诊断教学问题,做好相关科目的教学反馈与指导工作,更好促进课程开齐开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相关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六、其他

  本意见自2022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美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5.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6.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