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时间:2025-03-20 14:49:00   来源:孝感市教育局     [字体: ]

【#中考# #湖北孝感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公布#】®无忧考网从孝感市教育局了解到,湖北孝感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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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和“应招尽招、愿读尽读”总原则,持续深化招考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202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孝感市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安排。“3+2”学校(专业)、五年一贯制学校执行省教育厅单独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孝感市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

  孝感市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招生。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中考实行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

  网址:https://gzjd.hubzs.com.cn(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招平台)。

  (一)报名

  中考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方式及办法详见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孝感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8:30至7月10日17:00。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

  2.志愿设置

  考生志愿分3个批次填报。

  (1)提前批: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设3个平行志愿。

  (2)第一批:普通高中,设6个平行志愿。

  (3)第二批:中职学校,设6个平行志愿,含“五年一贯制”、“3+2”学校(专业)、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

  3.填报志愿要求

  (1)初中学校组织考生集中填报志愿。填报前要对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培训,指导考生规范操作,确保应报尽报。各地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诚信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

  (2)考生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志愿。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考生及家长要主动、充分了解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认真填报志愿。因考生及家长了解信息不充分、不准确或不按要求错填、漏填志愿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五、考试与评卷

  2025年孝感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一考多用”,考试名称为“2025年孝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笔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及英语听说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

  2025年中考计分办法: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总分780分。音乐、美术采取计算机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占50%的比重)和实践考试(占50%的比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实行机考。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终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

  文化课考试时间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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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听说考试按《孝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孝教发〔2023〕23号)执行,安排在2025年4月12—13日进行。

  未参加过我市地理、生物统考或2024年湖北省地理、生物统一命题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报名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补考,考试成绩计入该生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已参加我市地理、生物统考或2024年湖北省地理、生物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其原考试成绩计入该生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省内转入我市并参加了2024年全省统一命题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出具原参考地市(州)招考部门的成绩证明。

  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以下简称“五科”)考试按照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孝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各初中学校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填报《孝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并及时向属地招生考试机构移交数据。

  (二)命题、制卷和评卷

  中考文化课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评卷方式为全市集中统一网上评阅(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孝感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全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命题、考试和成绩汇总工作。孝感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负责制定体育中考项目、考试组织和全市体育成绩汇总工作。考试成绩数据应统一于5月底以前移交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三)考试管理

  考试工作在孝感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考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孝感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管理实行县(市、区)属地政府负责制,统筹相关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具体组织管理中考工作。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考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考点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选聘。文化课考务管理严格按照《孝感市2025年中考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操作,考试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四)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申请复核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孝感市教育局(http://jyj.xiaogan.gov.cn/)或“鄂汇办”免费查询中考成绩。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考生限查两科)。中考成绩复核由孝感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五)收费

  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规定的标准90元/生收取。

  六、划线

  孝感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按批次、计划统一划定各类学校录取资格线(低控制线)。志愿填报期间,各地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预估或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提前招生。

  七、录取规定和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孝感市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通过省中招平台分批性为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应及时通知考生到校登记报名,确保应录尽录。考生应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校录取手续。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条件

  (1)报考市级及以上示范高中的学生,其等级呈现科目(“五科”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

  (2)孝感高中、县(市、区)一中分配生计划不得录取初中学籍“人籍分离”的考生,不得录取违反省、市、县(市、区)学籍及转学管理规定的考生,所录取的分配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总分配计划数内由高到低排序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的35分。

  (3)所有普通高中的普通高中计划不得录取低控制线下的考生和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2.录取顺序

  (1)根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先将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区域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2)录取时,当投档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时,则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分别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3)孝感高中、县(市、区)一中录取时,先完成竞争计划,再进行分配计划的录取。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原招生范围内重新调配。

  3.其他规定

  (1)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依照《孝感市2025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执行。

  (2)先被孝感高中、县(市、区)一中录取,后又被青少年航空学校、海军航空学校录取为飞行员的,其招生计划不再补录。

  (3)回乡就读学生的录取。各招生学校应通知考生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录取手续:①考生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户籍证明、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分数证明和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②考生将各项证明材料于8月10日前报意向就读高中学校初审,学校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审核后,收集考生资料并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审核合格后,招生学校方可办理正式入学就读手续。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受理回乡就读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各地、各校要强化回乡就读学生报读材料的审核,未达到考生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户籍不符合条件、学籍信息有误、证明材料不齐或已被当地学校录取的回乡就读考生,一律不得上报办理录取手续。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1.“五年一贯制”、“3+2”学校(专业)和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的应届考生,按照征集志愿计划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我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由招生学校凭学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孝感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5.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非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需到考生户籍属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6.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非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到生源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八、政策性优录及档案管理

  (一)加分投档项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2)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公安、司法民警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残疾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在职人员。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指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斗员,不包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

  加分录取项目中,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二)优先录取项目

  符合加分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司法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根据意愿选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习期间,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

  (三)档案管理

  1.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档案包含以下材料:(1)孝感市2025年中考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2)初中学籍表;(3)孝感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4)优录证明。

  2.中考考生档案由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建立和保存,高中阶段录取学校可向当地教育局或初中学校申请调档。档案保管期限、移交、销毁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要求进行。

  九、招生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不得打折扣、搞变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分工,签订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责任制。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即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及相关说明)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孝感市教育局审定后(孝感市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直接报孝感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孝感中考招生指南》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及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政策咨询,畅通社会了解招生政策的渠道。要确保《孝感中考招生指南》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全面优化招生服务,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完善招生运行机制。继续实行“市县统一,以市为主;市县联动,统分结合;集中招生,分批录取”的组织形式,完善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统分结合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

  (四)强化初中学校的主体责任。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六个不准”政策规定:不准利用家长微信群、QQ群为相关学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校园开放日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名义组织考生到招生学校参观访问;不准阻挠、强制、代*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不准对考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社会机构及个人泄露考生报名、考试成绩、志愿填报信息;不准买卖生源,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不准扣押《孝感中考招生指南》,封锁招生信息。

  (五)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十个严禁”政策规定: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孝感市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单独组织测试、高额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方式提前预录学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与考生家长私自签订就读协议,以虚假宣传、欺骗考生及家长或诋毁其他学校的方式抢拉生源;严禁越过全省中招平台招生,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委托招生团队或个人从事非法有偿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严禁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省统一规定的项目和要求收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学校还应做好收费备案),公示(含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中考招生指南、学校公示栏)与备案收费标准不一致的,按低标准执行,学校后期学费、住宿费标准上涨的,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规定执行;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学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各学校应凭中招系统生成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向被录取的学生收费,严禁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采取奖、免、缓、补、助等方式,对家庭条件确有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七)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组织相关责任科室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招生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公办学校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

  本办法中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本办法由孝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