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7人(北京)

时间:2025-03-05 13:56:00   来源:中国农业人才     [字体: ]
【#事业单位招聘# #2025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7人(北京)#】®无忧考网小编根据中国农业人才发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得知,2025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7人(北京),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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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7名(共6个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流程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网上报名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下同),选择“业务管理”栏目注册成功后,进入“政务管理—人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模块,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招聘对象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中的“二、招聘范围”和“三、报考条件”要求。

  (二)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系统显示考生报名状态为“请提交书面材料”,考生即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二次审查,审查通过后,考生报名状态显示为“审核合格”。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时,我单位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请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并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

  2.《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等材料;

  4.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封面及论文页)等相关材料;

  5.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请考生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个人所得税APP等途径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并填写《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手写)。

  6.京内生源考生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以上证明材料请于2025年3月16日17:00前以PDF文件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最多可上传10个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20M),逾期未上传证明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

  (三)笔试

  采用线下考试方式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收到手机短信或电话提醒,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在报名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具体笔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中国兽药信息网另行通知。

  (四)面试

  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员名单与面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中国兽药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高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等额方式组织体检和考察。考生如主动放弃,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声明;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我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中国兽药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二、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我单位有权视其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招聘各环节均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考察和聘用资格。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指即将在2025年获得的学历、学位;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指本人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四)对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的考生,我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通过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生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变化需及时告知我单位,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七)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62106888(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

  2.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x

  3.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