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第二期)

时间:2024-12-19 14:34:00   来源: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字体: ]

【#高考#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第二期)#】©忧考网从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第二期)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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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依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7.合格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3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

  8.合格性考试如何组织?

  答:合格性考试共13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门科目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公布成绩和划定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4门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的实验技能操作测试,由自治区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各盟(市)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1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9.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答:选择性考试共6门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及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在6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或物理科目为首选科目,考生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为再选科目,考生从中任选且只能选择其中2门科目参加考试。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同期进行。

  10.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有12种组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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