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第四期)#】©无忧考网从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第四期)已公布,具体如下:
16.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通过设定评价内容,明确评价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档案,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记录学生日常状态和突出表现。
17.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和程序是什么?
答: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开展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真实、简洁、有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18.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章程中具体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
19.高考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答: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治区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历史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科中选2门?
答:我区《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
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普通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考生在这2门科目中选择1门,有利于为考生进入大学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也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三是符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区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必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高中学校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