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年人才专场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2.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二、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3.报名要求: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①《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和学位证书;④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如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提供录取通知书及所修课程目录;⑤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⑥奖励证书、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文章)等材料;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材料;⑧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附件3)。
应聘者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
4.资格初审: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复审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3.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请携带各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12月29日
考试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须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在江苏省镇江市卫健委网站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以60分为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岗位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发放体检通知书前因个人弃权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同意递补的情况下,直接实行递补;发放体检通知书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体检原则上在哈尔滨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规培、执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1-87050611(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0511-88912870(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0511-85340800(江苏省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附件>>>点击查看
1.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年人才专场校园招聘岗位表
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未落实工作单位书
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