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金昌市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7人(报名入口已开通)

时间:2024-12-12 11:14:00   来源:金昌人才工作     [字体: ]
【#事业单位招聘# #2025年甘肃省金昌市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7人(报名入口已开通)#】©无忧考网小编根据金昌人才工作发布”金昌市2025年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得知,2025年甘肃省金昌市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7人,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24: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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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金昌市决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7名,其中:市直36名,永昌县8名,金川区3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金昌市2025年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对我市“2+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不受岗位计划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全年常态化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进行报名。

  (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0周岁及以下。全市“2+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根据学习和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或停止聘用:

  (一)因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和留学生。

  (七)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八)近年来参加全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招录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或违反相关规定辞职离岗的。

  (九)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三、报名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24:00结束。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关注“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姓名+岗位代码”打包命名后,提交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也可根据“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和金昌党建网发布的外出引才小组行程信息,携带纸质报名资料现场报名(需同步网上填写信息)。

  4.报名资料。所有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其中:

  (1)往届毕业生提供: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全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④《金昌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⑤个人征信记录;⑥相关资格或等级证书、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2)2025届毕业生提供: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上一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④就业推荐表(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⑤《金昌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⑥个人征信记录。

  报名材料上传格式为彩色PDF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联系上报名人员而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市委人才办根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地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专业能力、岗位适应程度、文化素养及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市委人才办根据引才报名情况,在报名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统一组织开展现场面试考核。现场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和金昌党建网发布。

  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若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面试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的方式开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低于所有面试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大类一致或专业相近的原则,集中统一进行分组面试考核,其中:报考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生考核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6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考核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学校层次、职称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无优先情况时可进行加试。

  对我市“2+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不受岗位计划和开考比例等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程序择优引进。

  (四)择岗签约

  考核总成绩核定后,市委人才办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引才计划数量和岗位所需专业学历条件,研究确定择岗对象,组织相关人员依次进行择岗,每名考生仅有择岗机会,仅可选择一个岗位,并签订择岗确认表。放弃择岗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择岗确认表签订后,报考人员即被确定为体检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

  (五)体检

  择岗结束后,市委人才办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的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

  引进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金昌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职称晋升

  1.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考核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考评结合类除外);考核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考评结合类除外)。

  2.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比例申请特设岗位,实行另册管理、专岗专用;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并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评聘职称时可不受常设岗位总量、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三)住房保障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免租“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市直单位人才公寓配套有集日常生活、学习、就餐、健身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标准人才服务中心。

  (四)购房补贴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金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高60万元的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4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6万元。

  (五)项目扶持

  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实施重大项目课题,可给予5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陇原之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六)子女入学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可安排在市内公立幼儿园就读。

  (七)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及其配偶学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安排其配偶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

  (八)落户政策

  引进人才配偶、父母、子女或重要亲属自愿落户金昌的,由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父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九)高层次人才岗位补助

  对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年度岗位补助:市级拔尖人才项目和高技能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1200元。对三年综合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除发放年度考核岗位津贴外,性给予10000元奖励。

  具体优惠政策按照《金昌市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政策清单》、《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永昌县、金川区引进人才政策待遇按县区有关人才优惠政策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监督电话如下: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5-8230879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中共金昌市委人才办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833室

  电话:0935-8237627

  邮箱:gsjcswrcb@vip.163.com

  联系人:陈苡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