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招聘公告(即日起报名)

时间:2024-11-18 13:49:00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教师招聘# #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招聘公告(即日起报名)#】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日中午12:00。©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现将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高校毕业生中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人员招聘编制内教师:

  1.博士。

  2.硕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及研究机构的硕士研究生。

  3.本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

  备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详见附件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见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详见附件5)。境外大学毕业生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1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毕业生。

  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含县区)在编教师和参聘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选岗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各岗位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二维码或登陆网址(https://www.wjx.top/vm/Yd6LqJJ.aspx#)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审核地址:马尾区教育局3楼会议室(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83号,咨询电话:0591-63190303)。

  3.所有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届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视为报名无效。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不设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限制。

  (一)第一类对象:直接考核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表中所有岗位。

  2.招聘范围:博士;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及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近期电话畅通。

  4.考核方式:由马尾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采用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及时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下同)公布。

  (二)第二类对象:面试考核方式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减去第一类直接考核对象使用的相应岗位。具体岗位信息将与第一类对象拟聘人选名单一并公示。

  2.招聘范围:除直接考核招聘的对象外,其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3.参加面试人员不设与录取人数的比例限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中学、小学)的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选岗人选。面试成绩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中的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以上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拟选岗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可在该岗位未选岗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若特殊原因导致面试时间及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生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来档或审档、考察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63190303)。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5年8月16日。

  八、其他说明

  1.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2.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9.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4年。

  11.福州市(含区县)外考生参加马尾区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招聘的,可报销直达福州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前后各2天内)往返的二等座火车票(含动车、高铁)。报销人员届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A4纸上);(2)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A4纸上);(3)纸质车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63190303(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点击查看

  1.马尾区2024-2025学年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招聘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3.马尾区2024-2025学年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招聘报名表

  4.《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一流大学”名单

  5.2022年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

  6.马尾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修订版)

  7.报名二维码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