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人数:6人
(二)招聘岗位:执法辅助人员、普通辅助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作地点:马白镇人民政府(马白镇塘子边社区兴塘路36号)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5.应聘者年龄等相关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二)优先聘用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掌握office应用等办公软件。
3.拥有计算机、法律等级资格证书。
4.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应聘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应聘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应聘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应聘人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应聘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马白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马关县马白镇塘子边社区兴塘路36号),联系人及电话:刘志文,0876—3059077。
4.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张小1寸近期彩色底版免冠照片。
(4)《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5)相关工作经历资料(根据实际提供)。
(6)其他资料(根据实际提供,如: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5.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马白镇人民政府留存。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在报考过程中如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或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马白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7日前将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组织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初审结果将适时通知本人;同时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符合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于2024年11月29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上午8:30至10:30,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马白镇人民政府二楼大会议室,笔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四)面试
竞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于2024年12月3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每个竞聘岗位笔试成绩前4名人员参加面试,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评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顺延进入考察,所有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
(六)综合成绩
竞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马关发布进行公布。综合成绩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招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加试确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马关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1.拟聘人选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4.聘用后中途离职出现空缺的。
(九)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报考人员,马白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要求通知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马白镇人民政府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续签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执法辅助人员、专业技术人员3200元/月,普通辅助人员28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
(二)聘用期待遇:执法辅助人员、专业技术人员4000元/月;普通辅助人员3500元/月(含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具体以实际发放为准。
五、纪律要求和监督
(一)对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6—3059077。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应聘过程中,自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单位机构改革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变化)不再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下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马白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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