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金龙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就业见习人员5名(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建档立卡脱贫户、城乡低保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青年优先推荐参加见习。
二、报名
(一)本次招用见习人员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均可报名,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条件和要求,可以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联系人刘玉华。电话:(0830)8589216、17780101557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每天9:00-17:00。
(三)报名、资格初审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综合服务216办公室,经办人刘玉华,联系电话(0830)8589216、17780101557,(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四)报名携带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填报就业见习报名信息表:见习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务必反复核实电话、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是为便于招用单位了解见习人员的基本情况,不作为录用的依据。
请于2024年11月28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543574220@qq.com,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两类见习人员的概念
(一)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以毕业证时间起算,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受24周岁限制,其中:毕业2年内曾有就业经历,现处于失业状态的均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类型,且无年龄限制。
(二)16-24周岁失业青年:在签订见习协议之时年龄在16-24岁之间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失业登记证由金龙镇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办理。(24周岁概念:以身份证记载为准,未满25岁都算,比如该人19980101出生,在20241231前签订见习协议均有效)
四、招录事项
(一)免笔试。
(二)对报名符合条件见习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见习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名符合见习招用条件人数,低于5名(含)直接录用,超过5名(不含)采取面试择优录取。
(四)签订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相关待遇
(一)参照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970元/月生活补助;
(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提供食宿,免交生活费、房租费。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人刘玉华,联系电话:(0830)8589216,17780101557。
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金龙镇就业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