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决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局机关辅助人员3名,公益一类单位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行政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身体健康;
(三)年龄45岁以下(1979年10月24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熟悉园林绿化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有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2.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打印并填写《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辅助人员应聘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邮箱地址:yuexiuyuanlin@gz.gov.cn。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验证的人员,凭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9:30-11:30、14:30-17:30(暂定),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合群西路东山湖公园北门内晓园110室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须同时提供网络报名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材料(有工作经验者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材料(有专业技能者提供);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
为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报考者请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材料。
4.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5.咨询电话:020-87651106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2.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福利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面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面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二)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广州市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