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是中共青岛市委培训轮训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智库。
学校位于青岛市宁德路18号,现占地200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完备,拥有大小餐厅、健身房、多功能厅、室内羽毛球、乒乓球馆、干部心理能力提升中心等设施。目前二期工程建设正在推进,建成后将显著扩大办学规模、升级办学设施。学校内设机构19个,其中10个实行事业单位管理的教学教辅部门,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加挂青岛市“一带一路”〈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研究中心)、中共党史党建与党性教育教研部、管理学教研部(加挂青岛市情研究中心)、法学教研部、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加挂领导力研究中心、青岛市干部心理能力提升与评价中心)、政治学教研部、科研部、信息网络中心、图书与文化馆。
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贯通人才“引、育、管、用”全链条。拥有一批国家二级教授、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等高层次专家学者,并建设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紧紧围绕“比学赶创全国先进”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五名五高”工程,诚挚邀请各方青年才俊加入!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5人。(详见《中共青岛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工作;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后参加考试,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具备党校教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备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同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或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电子信箱(dxzzrsb@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专业+姓名+院校”,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张三+北京大学”,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本阶段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17时前截止(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可继续报名。岗位空余情况将适时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通报,供应聘人员参考。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
2、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应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中,山东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职称评聘证书、党员关系证明信、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3、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发布综合测试通知。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专业成立面试评委专家组,负责试讲、答辩工作。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确定试讲题目,并进行20分钟的试讲。
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应聘人员试讲完成后,进行10分钟的答辩。
综合测试总分值100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试讲、答辩各占60%、40%。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在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分值相同时,按试讲成绩高的录取。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情况,则不予录用。
综合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1、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根据面试得分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报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的签订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4、已聘用人员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性安家费等相关待遇。
5、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落实人才引进有关待遇。
(1)近5年主持完成或近2年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课题1项及以上。
(2)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3)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1项(排名第1位)。
(4)讲授课程被评选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
(5)与上述学术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和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3、咨询电话:0532—55798525 监督电话:0532—55798401,E-mail:dxzzrsb@qd.shandong.cn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中共青岛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书.docx
附件4: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doc